我是某村村民,2007年2月中旬在我们村举行了村党支部书记竟选:时间2007年2月某日;地点:村小学教室;主持者:乡党委书记,乡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等6名乡党委乡政府干部;参加选举人:全村党员;选举情况:应到27人,实到25人,甲某获10票赞成票,乙某获8票赞成票,丙某获2票赞成票,有5票作废票;现场设有监票,唱票,记票人员,选举结束后由乡党委书记当即宣布:甲某当选为某村党支部书记!!非常渴望中国政法大学的师生能以给予法律帮助,请问这次选举有那些不合适的地方,应该想那些部门反映此事!不胜感激!!!
所有候选人得票都未达到半数,应该重新选举.可以向县一级人大反映,当然是你们的县级人大真正说话算数的情况下.或是找上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