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tu001
2015/6/30 21:59:43
甲的儿子乙和儿媳丙为甲买了一份人身保险,甲的孙子丁一直患病但家庭情况困难一直没钱医治,一天,丙对甲说:“如果你死了的话,我们就有三万元的保险金了,丁的病就有救了!”甲说:“丁有病我也很着急,但你也不能想出这样的发芽!”丙含泪走开。第二天,家就自杀身亡。
问对丙要提起公诉以什么罪名呀?
icewind49
2015/7/1 2:01:21
我觉得不能提起公诉。
甲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自杀完全是自己的行为,目的也很明确——骗取保险费救助自己的孙子。丙虽然提出了这个建议,但是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PS:这种实际上是一种教唆自杀行为,司法实践上如果自杀者本身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完全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教唆者也并非出于杀人的恶意,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
基本案情:刘丽华与儿子徐财盛、儿媳张小凤共同生活。1998年4月份,刘丽华买下一份保险,受益人为徐财盛。2003年7月,孙子徐晋生病急需钱财。一天,张小凤突然跪在刘氏面前哭着说:“妈,现在只有你能救小东(徐晋乳名)了。你不是买保险了吗,如果你死了,你儿子财盛就可以获得3万元的保险金。小东有了钱,病就会治好的。”刘丽华听了张小凤的话后流着泪说:“小东有病我也心疼,但是你也不能想出这种办法啊!”张小凤含泪离开。第二天,张小凤在给刘丽华送早饭时,发现李丽华已经自杀身亡。
请针对张小凤的行为展开庭审。
以什么罪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