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题:甲和乙在一酒店打工,在工作中甲和乙发生矛盾冲突,甲便找到好友丙替他“教训教训”乙。一天,甲和丙(丙带着刀)来到酒店,甲站在距离丙五十米处,当丙见到乙的时候,丙便用刀刺向乙的右腿后正打算离开的时候,此时酒店另一服务员丁看到这种情况便去追赶丙,当丁在酒店外追上丙时,丙用刀砍向丁。据医疗报告,乙为轻微伤,丁为重伤。正方持甲应对丁的伤承担责任;反方持甲不对丁的伤承担责任。请问,正反双方能从什么角度论证反驳各自的观点呢,双方的观点最好是能从现行的法律条文为支撑。越详细越好,急用啊,下周就用。
liting9127
2015/7/30 15:21:47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那要看丁追丙以及丙刺丁的时候甲在干嘛好么。。。 而且这种案情必然不是仅靠现行法条能解释的,必须有各种理论论述啊。。
其实就看甲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即,甲是否有义务控制丙乙的危害行为,以及这种义务的强弱程度如何判断。
如果认为甲有较强的义务,或者甲有较弱的义务但现实情况他可以履行义务而未履行,那么就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认为甲无义务或者现实情况不允许甲去劝阻,那么甲不应承担责任。
1、支持甲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从因果关系上去讨论;
2、支持甲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一是甲对丁的伤害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二是如果认为甲有义务,也就是说认为甲应控制伤害结果仅加诸于乙,某种程度上是承认了甲对乙的伤害是一种“法定义务”,何其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