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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4 3:17:49
麻烦问一下刑法分论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即课本《刑法学》(高铭暄 马克昌编写的第五版)355页内容里的:本罪虽然是选择性罪名,但是,对于同一主体分别实施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
我看了看,我不知道
当你咋前进的道路上,永远有一群煞笔跟着你,盼着你跌倒,等着你失败,看你的笑话.所以你必须拼命奔跑,永不言败!
dahongma
2015/10/14 9:27:12
就是比如说他实施了数个行为,这些行为没有包容关系,定罪的时候就要数罪并罚
chengyash
2015/10/14 11:06:56
那同时实施盗窃枪支和盗窃爆炸物怎么算?和同时实施盗窃枪支与抢劫枪支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