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论坛求助问答 → 请求你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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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3 23:32:13

我一个女性朋友天生纯扑,现在因2个小孩她自己带,男方没有和她办理结婚证,小孩已经3岁,4岁。在怀孕期间男方有扣留的她不准回老家(聘金之类一切没有)。现在女方一个 人带2个小孩(女方家只有一个年迈的奶奶)在打工。小孩准备上幼儿园了 可是出生证明在男方那里。请问她可以告他赡养费和精神费,小孩能全归女方吗?又或者告男方曾经没有在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和她进行性行为导致怀孕吗?还有曾经扣留过,谢谢(她能怎么办)



2016/5/14 4:40:18

你好,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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