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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2 2:10:32

对“消灭人格上的剥削和两极分化”的看法


在毛概课上,老师提问说: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任务中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有什么理解?


确实都如大家所看到的这样,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说的关于缩小经济上,物质上的两极分化。从历史层面上讲,“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一开始是从阶级上的运动,后来随着改革开放就上升到经济上面,接着人们就涉及到了精神上。但是,我们从报告,报纸和电视上看到的是孤寡老人安享晚年,人们笑逐颜开,各种娱乐节目标志着我们的精神生活。我不是否定这是一种精神层面上的享受,也确实是我国寂静发展下的一种号的社会现象。


所以今天,我要说的是精神层面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精神也许大家都觉的抽象,感觉剪不断,理还乱。所以我现在我把精神偷换成另一个词——人格。


基本上每本法律书上都会说:人人平等。这种平等不只是我们每个人享有多少基本权利,而且还应当包括每个人人格上被尊重的权利【下文用人格权代替】,即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无论你是大人,小孩,高官或者乞丐。


现在的人缺少人格上平等的交流。我们经济发展起来了,不管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这个社会不缺有钱人。可是为什么农村有钱人家的小孩在城市里的有钱人家小孩的眼里总是低人一等?现在的官二代和富二代到处就是,可是他们交流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爸是某某官员,我妈是某某主任”,这样的做法无疑是自掌耳光。这种降低自我人格品阶的人在现在比比皆是,到处都是官架子,医院是这样,政府是这样,甚至超市收银员都是这样。人们常常说这是个人的虚荣心,但是我认为这取决于一半以上我们没有人格平等权。


再说,为什么在经济势头良好的社会背景下,我国儿童的性侵犯的指数越来越高?而且侵害人大多是来自熟人,亲人,老师?当然这与我们的传统文化传承有关。古代有“父母之命,”“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由此可见,从古代就有着:小孩必须听父母的,下级对上级也恐惧着。于是我国儿童的人格权缺失了几千年。他们没有人格上的平等。所以,这就部分大人提供了侵犯儿童的心理依据,而儿童自己也惟上是从。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病态心理。


经济上的两极分化砸逐渐的消灭,可是我们人格上的两极分化却总被无视。宪法规定的“人人平等”可是在这个发达的社会中我不到我们人格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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