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论坛求助问答 → 最近网上疯传拐卖儿童入死刑,你怎么看?
查看完整版本:最近网上疯传拐卖儿童入死刑,你怎么看?
2016/6/15 19:45:30

如题,理性讨论。




2016/6/15 23:38:24

死死死,全都死,刑法不用编了,反正上面的罪都去死好了



2016/6/15 22:38:39

老百姓的朴素价值观: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还好立法者有点理性。



2016/6/16 3:28:38

有一点要说一下: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中有一款:行为人如果收买妇女、儿童后,不对其进行控制,不阻碍其回家或主动、积极地为被害人寻找亲属的,对被收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016/6/15 23:46:20

最显而易见的,想想毒贩在被抓前如何处理毒品。



2016/6/16 2:53:47

别理他们,他们都是臭撒比。



2016/6/16 3:13:01

我怎么记得拐卖妇女儿童罪有死刑吧



2016/6/16 4:21:59

逐步废除死刑才是大势所趋吧。。。哪儿有增加死刑的,说出去多让人笑话



2016/6/16 8:42:44

有一些道理,主要是这方面国家打击力度太小了。大家才会这么想。至于到时候会不会“撕票”变多,依然属于用学生的眼光去揣测人贩子的内心



2016/6/16 6:09:10

我坚决不支持拐卖人口罪适用死刑。毫无疑问的是,减少死刑是目前刑法的总体改革趋势。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什么是和生命本身等价的。说回拐卖人口行为。首先,他本身规范的范围只是拐卖,如果是把孩子拐了杀了,应该是两罪并罚,更常见的是拐了弄残废了要钱,这也是按照拐卖人口和故意伤害两项罪名并罚,而拐卖人口罪本身是单一的。其二,你并不能因为“痛苦程度”来量刑。如果按痛苦程度量刑的话,某个极度爱狗的立法人士一定会把吃狗肉的都枪毙了的。痛苦没有标准,有标准的是行为。法律的最重要追求原则之一就是平等度量,而剥离主观程度对判决的影响。其三,从伦理角度讲,我们可以假设自己是被拐了孩子的父母。你本身也并不拥有你孩子的生命。他被拐了,他的生命还是以另一种轨迹生存发展而并不是就此终止。其实你除了对你的孩子有义务抚养之外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索取的权利,当然许多人接受不了,毕竟这有悖于中国传统的人伦观念,而毫无疑问的是当下的法律体系明显不是基于传统文化。其四,说回痛苦,你们如果坚持拐卖人口死刑的话,那么是不是也都是反堕胎主义,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人呢?




2016/6/16 7:47:23

可以提高起刑点但不支持一律死刑



2016/6/16 9:59:24

强烈支持,就应该判私刑



2016/6/16 9:55:04

绝对死刑只会导致刑法适用的僵硬。
如果讨论的话,不妨拿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劫持航空器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航空器遭受严重损坏的,处死刑——我国刑法中唯一一条定期刑也是死刑的条文来分析,直接判处死刑的罪名需要哪些条件?
大神来。



2016/6/16 10:24:33

拐卖妇女儿童,是要分等级的。对于穷凶极恶人犯罪分子,法律绝不会留情,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在社会附有高度的人权保护和社会同情心,道德上难以忍受不择手段拐卖行为后果,增强社会舆论是对的,为你点赞!立法,执法者我相信他们会再留意着这类问题。最后,还是为你鼓掌,作为学法的,我们需要具备一颗牵挂社会的心,今后这才会是德才兼备的社会前瞻者!



2016/6/16 14:21:45

不建议一律死刑



2016/6/16 11:52:45

总体来说,未来法制新动向是逐渐减少死刑罪名的,这一点不可否认,鉴于这个话题,我们也要理性的去看待,与其极端的偏左偏右,还不如让时间证明其利弊性,与其让道德绑架法律,还不如让法律变成道德,于此,我想说的是,绑架儿童虽是一项严重的犯罪,但量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原则,针对这个犯罪行为的轻与重,社会影响的大与小,都要用当代法律人的眼光来断定此问题,切勿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个人观点



2016/6/16 11:51:28

缺乏理性吧



2016/6/16 13:39:56

我建议,把所有罪名都取消,老百姓说不好的全部杀掉,不解恨就凌迟,再不解恨凌迟下的肉煮了吃了。



2016/6/16 17:40:10

所以说当今中国法律普及太过短缺,导致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啊。这一点就是政府的责任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新中国成立七十年,还是这样,真是。。。。唉 不知道你们看过一部影片叫盲井的吗?推荐各位法律人看看这个。



2016/6/16 15:19:55

罪责刑相适应



2016/6/16 17:21:41

我是不支持死刑的,不是宽容什么的,主要是给受冤者一个平反的机会



2016/6/16 20:29:08

就好像回到了野蛮时代一般



2016/6/16 19:48:22

轻罪重判只会让该罪产生更多的规避



2016/6/16 21:57:20

我认为应该根据行为所构成的严重性来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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