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9年在南湖小区购买了一套居民住宅、现在想办理房照、可由于购房合同、商品房入户通知单、结算单、税收通用完税证等证件因搬家丢失办不了房照。只剩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发商营口明达置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被吊销以不能补办所丢失的证件、旗下也没有接管的分支机构和物业、房产局因缺乏证件不与办理房照、需法院判决确认产权方可办理房照、现求法律系的同学们帮我写个起诉书,万分感谢本人微信jiaolirong163、邮箱:1576755267@qq.com
法大都没人搭理你,200块都出不起的人,你还有脸挨个贴吧说人家次,呵呵
楼主,俺就不给你招黑了。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律所应该干的,而且,当面跟人家交流一下,也有利于起诉书的编写不是。祝你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