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glaijiu
2016/8/23 12:07:50
我相恋了7年的男朋友,准备腊月初八结婚,结果前几天发现他已经劈腿大半年了,现在还在一起,要和我解除婚约!但是我已经怀孕两个月了,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如果可以,那么应该有哪些程序呢?我就想让他们出名,然后没脸在一起,然后分手!麻烦懂的人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sunshine雪
2016/8/23 17:42:14
这个还真不能,没登记吧?幸亏结婚前发现了,结了婚生了娃再发现真就晚了
唉
--你说…世界上第一个知道牛奶可以喝的家伙,到底对牛做了什么…?
没领证的话,除了闹也只能从头再来了。。。生下孩子倒是可以让他承担抚养费到十八周岁。。。。代价大了点吧
summer11
2016/8/24 1:59:20
两个月应该来得及 劈腿是一种习惯 可不能把自己一生的幸福就这么妥协了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知道那些说诬告人家强奸的有没有考虑过后果,不过倒是可能成立教唆犯罪。
你可以以耽误青春提出损失赔偿,你去起诉,法院肯定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