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meicc
2016/8/29 11:32:28
我原来公司正在自建一个小区,各种开发手续都齐全。开建前,就把一部分低价卖给了员工,但附带要求是必须在小区建成后在原公司干够10年才给房产证,若离职,原价退还或按市场价补交一部分款。
我媳妇是这里职工,购买了一套,现在想离职。打算把房子在名义上转让给长期干的职工(可以内部转),而私下里和这位职工签署协议。
协议大意为:房子名义上是该职工在公司购房。但实际款项是我媳妇出的,实际拥有权为我媳妇,给其佣金2万。10年后房产证出来,该职工必须立即将房子过户给我媳妇,拒不办理应公司把房产证交给他之时的市场价格(即10年后)退还我媳妇。
这样的协议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