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sy020
2016/9/11 11:03:11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同学和来我们学校的外来人打篮球,结果把别人的鼻子不小心碰骨折了,然后陪人家去医院做了手术,付完了医药费,但现在人家又要5000元赔偿(前后加起来8000多吧),这对于我那个同学来讲有点困难了,所以想请教一下西南政法大学的同学们能帮一下他,解答一下到底应不应该给他赔偿(因为在网上查询了后说是运动损伤责任自负)。
主要看你的同学是否有过错,有过错则应负责。如果对方也有过错,则减轻你同学的赔偿责任。运动损伤责任自负只是一般原则,当事方如果有过错仍然不能免责。另外,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即便双方对碰撞的发生均无过错,你同学也应按照公平原则承担一定的费用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