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法律来源于生活,那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帮帮解释一下,为什么恋爱中的成年男女做了避孕措施的意外怀孕称为意外事件而不是过失事件?
如果属于意外事件的话,里面的“不能预见”的要素要怎么解释?
weixiao贝贝
2016/12/19 18:40:28
过失事件得有过失啊,既然做了措施,说明主观和行为上没有过失,所以是意外
这是在说民事侵权还是刑事犯罪……为毛我觉得意外怀孕跟着两个都不怎么搭的上边……
wenxie520
2016/12/20 1:07:23
因为恋爱本身就不是法律着重调整的人身关系,双方存在合意,所以一般不存在侵权或犯罪的情况。
fsrz123
2016/12/19 21:55:51
这就是一个大众说法,并不是按照法律上的定义来进行描述。就例如现在还好多人说非法同居,都未婚的男女住一块非那一个“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