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论坛校内问答 → 求助大神,求教,求帮助!!!!求法理学大神帮主,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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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7 0:50:51

某甲答应赠与某乙500元,资助乙上学,乙为在读的中学生。甲在给乙300元后,就不再给了,乙认为甲已经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甲索要未给的200元。
1.甲的赠与行为和撤销赠与的行为是不是法律行为?
2.乙想甲索要未给予的200元是否是法律行为?
3.若甲反悔,向乙索要应经赠与的给他的300的行为是否是法律行为?



2014/3/17 4:26:31

来人啊来人啊来人啊来人啊来人啊;来人啊



2014/3/17 22:39:05

求大神求大神



2014/3/18 11:24:36

来人



2014/3/19 11:54:52

10



2014/3/19 23:28:12

9



2014/3/20 8:22:40

8



2014/3/21 9:18:26

7



2014/3/21 11:56:38

6



2014/3/22 9:43:35

5



2014/3/23 6:57:55

4



2014/3/23 19:46:32

3



2014/3/24 3:23:57

2



2014/3/24 22:17:18

1



2014/3/25 12:19:52

看不懂。



2014/3/26 10:41:25


不是

。。。。。。。。。。。



2014/3/26 14:18:50

你看看合同就知道了



2014/3/27 2:32:14

是,不是,不是



2014/3/28 1:33:16

一、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要在做出实际赠与行为前撤销,做出的赠与不得撤销。除此之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内容的,不得撤销,即使为做出赠与行为之前也不得撤销。
双方建立了合同,当然是法律行为。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二、乙无权要求甲支付后面的200元,所以不是法律行为。
三、甲不得要求乙返还那300元,所以不是法律行为。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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