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论坛新手上路 → 求学长学姐解答!!!!
查看完整版本:求学长学姐解答!!!!
2014/4/8 16:59:53


2002年6月28日晚10时左右,张海涛在A区骑车横过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伤头部,肇事司机李某将张海涛送进B区医院抢救治疗。在医治过程中,因护士王某用药错误,导致张海涛双目失明。张海涛及其家属要求B区医院赔偿其各种经济损失35万元,遭到拒绝。B区医院称致使张海涛双目失明的主要原因系肇事司机李某将其头部撞成重伤,与医疗用药无关。为此,张海涛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决定向法院起诉B区医院。
问题:
1、 张海涛应向哪个区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3分)
2、 本案所涉人员,各出于何种诉讼地位,为什么?(9分)
3、 本案哪些事实应作为证明对象?由谁举证?(5分)
4、 倘若张海涛在诉讼进行中突然死亡,本案应当如何进行?(3分)<?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Powered by ZuoJu X5.0
Processed in 0.0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