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职人员,考取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已经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现在正在等录取通知。
周六,也就是昨天,收到一个电话,座机号码,说是法大研招办的,让25日之前汇款给指定账号(给我一条短信,开户行是中国政法大学,不过还没去银行确认),说过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本人有几点以为:
1、我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先汇学费是不是程序颠倒了?
2、这个座机号码未出现在法大官网发布的各类消息中,是不是有点奇怪?
3、法大研招办的工作人员,周六还上班?
本人有些许担心,毕竟通知的时间太过紧迫,而且在没发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就让汇学费,而且预期还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这种做法有点奇怪,不像名校的做事风格啊。所以请这里的同学们,帮忙辨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