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论坛校园资讯 → 法律咨询(明白人帮个忙)
查看完整版本:法律咨询(明白人帮个忙)
2016/6/7 20:06:55

租房给A开歌厅(注:A所开歌厅由相邻3所门市房组成.中间的房屋归我所有).合约为5年.现租A不到1年,歌厅已不再营业.A这个月的房租未交,通过电话,A说给,但至今未给.现在打电话也不接,找不到人. 问,可否在不经过A同意下,撬开门,把房收回? 谢谢! (说明一下,除了我其他两家屋主都是按季度收费,本季度费用已收取.也就是说A对其他两间房还有2个月的使用权.A的歌厅共2层楼,楼梯在我门市房内.A歌厅的门又在旁边那家.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撬门,拆楼梯并对房屋进行重装修的话是否合法?若可以,应该在什么部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016/6/7 21:58:21

帮个忙了,各位学子.
(当个实习案例也不错啊,呵呵)



2016/6/8 1:58:36

我感觉应该使用请求权,你可以对他的使用权行使撤销权,也就是撤销对方使用你的房屋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已经无法联系上了,因此建议你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帮助...(个人拙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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