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弟的钱很多年了都不还,几天前我弟去讨要钱,那人不肯还,两人打
起来了,结果两人同时摔倒,那个人的膝盖半月板摔破一个洞,去省城医院治
好了回来,要我弟赔他至少四万块钱,否则就要去法院告我弟.
请问那个人的摔伤到底跟我弟的过失有多大相干?如果真告上法庭解决,会不会把我弟判刑?
有没有人能帮我分析分析.多谢了.
楼上的,谢谢你!如果不用负刑事责任,就让他去法院告吧,而且责任也不全
在我弟,他开口索要四万,也太过份了,治好他那点骨折再怎么也花不了一万
块钱.
本人是学法律的,对于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只有构成犯罪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根据我国刑法234条,首先要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在心里上对他人受伤的结果抱有希望或者追求的态度,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损伤.本案中,你弟弟与受害人是互殴的情况,并且是不小心致使摔伤.
2.必须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这主要是居于民法的过错原则,你弟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考虑要受害人也有过错,而且是主要过错,可以减轻你弟弟的责任.让他告吧,你积极地应诉吧,法院可能会判你弟弟15%到30%的责任,甚至更少.
yoyohei
2016/6/25 12:58:21
法学好不好啊,好不好学啊,糊里糊涂的我糊里糊涂的被中政法学录取了,不过是预科,那里到底是啥样啊,谁能告诉我,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