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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有了问题怎么办?
2016/8/28 4:42:26

有了矛盾不可怕,有了争论也不可怕。可怕是,把非理性当做理性,把污言秽语当做家常便饭,把狂妄自大当做理直气壮。
作为老师,当然希望学生尊重自己。但是,这种尊重,首先必须自己坐得直,行得正。对待个别极有个性甚至不明事理的学生,以自己极端的个性待之,是否行得通?这个问题,确实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
作为学生,我们可否思考这样几个问题:老师所讲的课,果真就毫无意义吗?我们都是成年人,我们都是大学生,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真正的、合乎客观实际的判断。如果一个老师所开的课程毫无意义,学校怎么会让他开课呢?
在老师的课堂上,我们是否应该遵守纪律?是否应该维护教学的秩序?逃课可以是你的自由,尽管我对这种自由非常反感,但是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是,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却不是你的自由,你没有自由出入课堂的权利。
杨老师最大的贡献在于:他揭下了所谓的师生和谐的虚伪面纱。他让我们很多人不得不面对当今教育所面临的新的问题。能够这样做,是需要勇气和胆识的,至少我本人没有这样的气魄。但是,如果能够注意方式,是否更好一些呢?
本人是真诚的讨论问题,如果有人以污言秽语覆盖于我,我绝不反击??



2016/8/28 10:03:08

一、除了杨的部分支持者,没人会说你什么。

二、学校怎么知道这个老师所开的课程,就一定有意义?据我所知,不少高校都有外行老师教课情况。

三、学生没有自由出入课堂的权利。这一点你是对的。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对于扰乱秩序的人,你可以赶她出去。但是你没有拘捕她的权利。老师凭什么抓学生?抓人本来就不对了。还发生了撕扯。国家的法律哪一条、哪一款规定:男老师有权公开追逐或堵截妇女。你可以看看《刑法》237条和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司法解释。当然没有那么严重,但是教师不对。而且他是直接故意,还骂人在先。他的行为是否怀有损害妇女的人格的目的。这又是个问题?

四、据说:将该生扣留到当晚2点。这又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该生的行为,没有违法。为什么要扣留?扣人的时候,出示了例如“传唤证”等证件没有?你可以看看《刑法》238条和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

五、居然强调“师道尊严”。你可以翻看任何一本《教育学》著作,你看看有不反对“师道尊严”的吗?更严重的是,他在做出上述行为的时候,完全是以“师道尊严”为理由的。
身为政法大学的教师,不知道相关法律的规定吗?居然以“师道尊严”为理由,做出上述行为。难道“师道尊严”,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吗?

六、师生关系从未和谐。只要有人把“师道尊严”凌驾于国法之上,师生关系就永远不可能和谐??



2016/8/28 10:12:06

再给你补充点材料吧。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2016/8/28 8:30:06

杨先生的行为与法大保卫处的行为,能否都归于杨先生?在我看来,杨先生是申请者,保卫处是该申请的受理者。如果杨先生的申请本身有错误,保卫处有权不受理,并将不受理的原因告知杨先生,甚至对杨先生侵犯女生权利的行为进行处罚。援引《治安管理条例》,首先要把行为主体搞清楚。我的上述看法仅仅是作为中立者进行交流,希望法大的学生不要误解,以为我的意见具有倾向性,更不要谩骂。进入法大贴吧的人,都害怕被人骂。呵??



2016/8/28 12:56:32

他好像曾将该女生,关入休息室。不过这一点,未经证实。

法大保卫处应该是负有一定的责任。

但是大学保卫处,应该没有治安处罚权吧!对于大学保卫处的职权范围,我是不清楚的。

更不清楚法大保卫处是否与杨有利害关系?如果有,保卫处应回避??



2016/8/28 13:34:44

看看这一段记录:

杨帆大怒 :课不上了,我去抓她!!于是他站起来赶出去抓住那个女生,据说在外面这段时期他们扭打了起来,女生还踹了他两脚。 

他们在教学楼门卫那里,杨帆不停骂,女生笑着不以为意,杨帆要求把保卫处的叫来。 

然后杨帆把她推进屋里接着骂,从玻璃中看到那个女生态度依然不妥协。 

不久,女生哭了。 

这时校园110来了,把女生带走了。


“推进屋里接着骂”。对此该如何认定呢?



2016/8/28 10:46:46

杨帆不讲诚信,做人太差.让人家滚又去抓人家,言而无信.没人性的东西,他说的话谁还能相信.



2016/8/28 15:42:26

真诚地向通晓法律的朋友请教:
在我监考时,如果有一个素不相识、与考试无关的年轻女子闯入考场,扰乱秩序后又想离开,作为男性的我,应该怎么办?



2016/8/28 15:11:55

在大街上,如果遇到女子偷了你的东西后想逃跑,作为男性的你,应该怎么办?
请楼上那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



2016/8/28 13:53:10

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你可以勒令她退出考场。如果她拒绝,并继续扰乱秩序,你可以报警。

但是在她已经准备离开的情况下,你无权扣留。

当她已经停止扰乱秩序,并退出现场。而你却追出现场抓人,你违法??



2016/8/28 17:40:06

“偷了你的东西”你可以追。因为侵犯了你的权利。只要她拿着你的东西,就是一直在侵犯你的权利。

但你讲课的时候有人捣乱,你不能追。你可以勒令他离开现场,停止扰乱活动。

这类似于正当防卫。当外来侵害停止时,你必须停止防卫行为。

更不能以“师道尊严”为借口,耍特权、逞威风,藐视国法。

就法律而言,实属轻微。但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特别是以“师道尊严”为借口,耍特权、逞威风,悍然藐视国法。

应该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2016/8/28 17:38:50

“偷了你的东西”你可以追。因为侵犯了你的权利。只要她拿着你的东西,就是一直在侵犯你的权利。 
——如果她把我的东西扔掉了呢?此时,我还可不可以追啊?



2016/8/28 19:27:17

对犯罪中止的犯罪嫌疑人,刑法认定应负刑事责任,对出于自身原因而采取中止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刑法免于处分,造成后果而又积极抢救,有效地避免了犯罪结果发生的。刑法给予减轻处罚??



2016/8/28 19:27:32

那您说说,我到底还追不追呢?



2016/8/28 23:33:27

盗窃财物较少,且你没有受到任何损失。一般都停止追??



2016/8/28 21:42:40

盗窃财物较多,且我受到损失。一般都追。对吧?
追上以后呢?我怎么才能将她拦住,以便让刑法认定她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2016/8/28 23:01:54

你可以自己看嘛!又不是没长眼睛。

再说人家女生的行为,又没有违法。凭什么追呢?



2016/8/29 0:10:52

这种情况,你可以使用任何手段。但记住只要他不反抗,你不能伤他??



2016/8/29 3:47:33

我怎么没找到这个《治安管理条例??



2016/8/29 1:58:03

第一,你虽然长了眼睛,但是视力不好。那是你的问题。 

第二,你虽然可以自己看,但是悟性不好。那更是你的问题。

第三,你说的是女小偷,没有说什么女生。 那说明你来错地方了。

记着:没找到,就慢慢找??



2016/8/29 4:36:16

记着:没找到,就慢慢找。
——记着,永远也找不到??



2016/8/29 5:56:44

“这种情况,你可以使用任何手段。”——真的吗?拉着她的两条腿,把她拖进公安机关,也可以吗?在我拖她的时候,如果连一点儿的皮毛都没有碰掉,不算伤她吧??



2016/8/29 5:36:29

“你可以自己看嘛!又不是没长眼睛。”
——如果有人这样对你说话,你有何感想?



2016/8/29 5:05:57

对不起。不能说“永远也找不到”。本人太缺乏发展的眼光了。抱歉??



2016/8/29 8:03:09

第一,你虽然长了眼睛,但是视力不好。那是你的问题。 

第二,你虽然可以自己看,但是悟性不好。那更是你的问题。 

——我从来没有说过那是别人的事情??



2016/8/29 11:34:09

第三,你说的是女小偷,没有说什么女生。 那说明你来错地方了。 

——阁下到这儿来,原来就是为什么女生来的?



2016/8/29 12:32:52

“第三,你说的是女小偷,没有说什么女生。 那说明你来错地方了。 

——阁下到这儿来,原来就是为什么女生来的? ”

——阁下到这儿来,原来不是为什么女生来的?那是为什么呢?总不是拍马蹄子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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