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限制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活动如果没有被监护人的追认,视为无效.
你孩子是12岁,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这1000快的支付行为法律效力,前提是要弄清楚你孩子的1000块是为什么支付,也就是要弄清楚该支付行为的类型,在我看来,可能是单方遗赠行为、赠与合同行为和买卖合同行为。这两种行为的效力是不一样的,这里具体涉及到两部法律——《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单方遗赠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单方民事行为,否则无效。
这种情况下,其监护人可直接主张无效。
2,赠与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其能力范围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其能力范围所为的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行为,可由其监护人追认或者撤销。
民法通则是民事一般法,合同法是民事特别法,一民事行为符合特别法时,优先适用特别法。合同行为是特别的民事行为,买卖行为是合同行为,所以,你孩子的这种类型的行为,应该适用特别法即合同法,即是效力待定的行为。
3,买卖行为。其效力根据同二。
在2和3两种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可向合同相对人即腾讯公司主张追认或者撤销。
当然,无论是三种中的哪种,当腾讯拒绝监护人的主张时,监护人均可到法院起诉,此时,需要你承担这种行为是你孩子所为以及提供相关证据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