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论坛校内问答 → 小弟提问一个案例
查看完整版本:小弟提问一个案例
2014/10/23 0:47:11

有个小学教师(30岁)带着10个孩子出去郊游。有一个不慎摔入粪池,教师急忙呼喊求救。有个小青年路过(17岁),拿了一根棍子测了测粪池深度,大约80厘米。但两人并未营救,继续呼喊。直至有位农民赶来,救出孩子,但此时已经死亡。



那么问题来了:教师犯罪吗?青年犯罪吗?并阐述理由



2014/10/23 2:44:03

这不是徐久生刑总案例么



2014/10/23 21:37:24

教师犯罪,青年不犯罪



2014/10/24 20:52:23

教师犯罪,青年不犯罪,教师带着十个孩子出去他就有义务保证他们的安全,青年顶多受到舆论谴责,



2014/10/25 11:48:32

楼上正解,许久生老师的案例。。



2014/10/25 23:33:57

。。。各种司考课上都有讲



2014/10/26 16:09:41

老师过失致人死亡罪,青年无罪。



2014/10/27 6:28:11

间接故意杀人罪



2014/10/28 0:33:48

教师不作为犯罪 青年无罪



2014/10/28 15:47:54

未行使监护权



2014/10/28 22:29:42

好可怜喔



2014/10/29 15:51:15


且看赵秉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里面的观点



2014/10/30 6:04:43

老师把孩子带出去郊游,此时的老师就有了监护权,孩子出了事,并没有采取正确得当措施,错过了最佳救援时机,导致孩子身亡(老师有罪)。路过的青年根据安全准则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与孩子身亡无直接因素,其无罪。


Powered by ZuoJu X5.0
Processed in 0.03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