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刑较轻。最高院解释为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最高刑相同,则指最低刑较轻。换言之就是先比最高,再比最低。那么,问题来了,这是为什么呢?请大神教教我
刚好看书看到了。。。“我国的司法习惯上比较刑罚处罚的轻重,一般是比较比较主刑最高刑的高低,最高刑相同时比较最低刑,主刑相同时再比较附加刑。”
apple1988
2014/8/29 20:15:12
个人认为应该是此种方法具有同等条件下最大的合理性吧,联系此条处罚“从轻”的目的,主附就不必说了,先比较最高刑得出最严重情况下程度轻的处罚,最高刑相等条件下再比较最低刑选出程度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