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闻,自己的财产不自主,人权在哪里?法治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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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郑琦违法占领20%空地随意搞违章建筑扩大到我已买受的厂房上,徐州和沛县法院依法本应该拆除,可是偏袒案外人,给服刑犯留下了抗法侵害合法人的立足之地。给了服刑犯违法抢盗的机会,给服刑犯创造了违法的环境,镇政府个别人为个人利益对郑琦支持,服刑犯得寸进尺,使服刑犯违法侵占、偷盗、转移、藏匿、转卖、损坏我已买受的财产能屡屡得手,服刑犯郑琦目无国法掠抢豪夺的违法行为能得成,却能恶霸横行,这是徐州和沛县法院不依法办事所造成的恶劣环境,造成社会不和谐稳定的严重后果。06年1月丰县镇县政府乘诺让我们先进设备修复郑琦破坏的,拉开院墙让我能生产,年底按郑琦盖的仓库给郑盖让郑迁出,现已投资部分修复花费80余万,可是我们听了镇县政府的,但我们酬借贷款债台高筑,04年1月竞买的资产闲值浪费2年多,政府至今没落实能让我们生产的环境。政府说“法院没办好做了加生饭是法院的错,去找法院解决,政府协调不成不能依法强治郑琦,我们政府也没办法”。被郑琦转移和破坏的厂子要全部修复估算要120余万的一个废厂,郑琦盗卖国家和私人财产,偷逃税收,可是服刑犯郑琦照样还逍遥法外欺压人民。对服刑犯服刑期间重新犯罪恶贯满盈的为什么不收监?到底有什么后台不顾一切为一个外地的郑琦做保护伞,要求法院对郑琦依法收监强行改造。在依法治国,法治江苏,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声中,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借款增添设备修复了案外人破坏的又不能进厂生产,我躲帐常不敢回家,学生磋学老父被气死,徐州法治在那里?人权在那里?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徐州法院欺上满下,这就是徐州法院上报所谓的已执行结案。港台外商在等待,召收的600下岗职工在等待,我们要进厂能生产的环境,要能生存的环境,要一个和谐的环境,我们要为社会作贡献,依法解决执行期间发生的五项问题,这是我们最起码的要求,请给申请人一个书面答复,否则申请人将不息维权步伐,与违法行为和不依法执行的行为斗争到底。
                                  
    申请人:刘桐林、张锦平
    二OO六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