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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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著名学府,师资力量雄厚,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提高在职人员依靠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中法律问题的自觉性和能力。同时也为了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政法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提高政法教育,科研和政法实际部门干部的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批准,特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一 、开设法学专业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
    二、 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理学、宪法、外国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外国刑法学、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犯罪学、物证检验学、证据法学、公司法论、证券法论、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分论、婚姻法、继承法、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WTO专题论坛。




    三、开设班次及收费标准
    班 别 学制 报名费
    (元) 书 费
    (元) 学 费
    (元) 学 习 方 式
    全国班 两年*100*800*1.6万/两年每年集中面授两次,每次15天左右(五一、十一期间)
    北京班 两年100 *800*1.6万/两年 隔周周六、周日上课
    远程班 两年100 *800*1.6万/两年 通过网络教学、考试完成全部课程
    函授班 两年100 *800*1.6万/两年 通过邮寄资料、VCD、MP3等方式完成全部课程
    全日制班两年100*800*1.8万/两年与统招生全日制研究生一起上课
    注:全日制班、全脱产班,名额各仅限30名(要求学校安排住宿的学员,开学前需寄交3000元预定床位, 多退少补)。




    四、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五、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六、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网络课堂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并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两高”、国务院部委等知名法学专家兼课或讲座。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
    七、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有关申硕的相关规定和详细程序可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