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学法律的朋友帮忙,这官司能打吗

- gengchaoLV.连长
- 2016/1/27 18:53:51
本人在五七路河北政法学院新校区租了一个食堂档口,房租半年一交,临近放假的时候,下学期应该是七月15号之前交。合同中租赁期是从14年5月到15年7月。合同中写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现在争议在于,我没交下学期房租,我交人家也不会收了,多次表示要收回。食堂是学校的,餐饮公司代管,学校禁止窗口转让,这些餐饮公司事先没有说明。我是掏了两万转让费接手的,三方在场,餐饮公司负责人也承诺,日后我可以转让。除了租赁合同,其他无文字记录,说明。只有录音录像。现在我是觉得餐饮公司欺诈,没有预先告知学校禁止转让,想问下这官司能打吗

- LOM123456
- 2016/1/28 0:49:05
经中国政法大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免去韩荣贵管院一部主任职务。
免去朱子智、张继山、邹顺、李疆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玉霜为管院一部主任。
任命李飒、朱铭、吴登国、侯海丹为副主任。
任命易永辉为教务办主任。
200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