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求各位大神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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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入室抢劫乙,乙并没有现金,甲要求乙写下了20万的欠条,后来乙趁甲不注意从窗户跳楼逃生,结果摔死,问:甲构成抢劫既遂还是未遂?
    烦请各位学霸解答




    @人称飞段 原本以为要打很多字,没想到一翻课件竟然有了。
    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10条: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街区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己遂。
    不然我们复杂一点来讨论




    扩展性思考:
    1. 不考虑司法解释第十条的情况下,对抢劫罪的己未遂如何认定?(能否从第二百六十三条直接推导出获取财产是己遂结果?)
    2.如果以获取财产为己遂标准,不考虑乙的死亡,甲的行为是否能认定为己遂?




    我记得抢劫信用卡以后,再自己拿到ATM机上用,是定抢劫罪和盗窃罪。但是信用卡勉强算是有点价值,这个欠条。。。




    另外司法解释对债权凭证专门做了规定,应该是把自己欠别人钱的欠条抢回来,想赖账,这个算抢劫。抢到了消极的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