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法大是五院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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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好,想请教一个法律问题,七月份大热天,我父亲在公司开铲车铲料,倒车的时候由于天热檫了一把汗不小心撞到卡车的前保险杠,当时公司铲车没上保险没有报警,事后卡车维修费4000多元,公司先赔偿后找到我父亲要我父亲承担3000元的维修费,请问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谢谢。




    不合理。机动车缴纳交强险是车主的法定义务,4000元维修费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故这部分钱应当全部由公司承担。更何况你父亲擦汗属于一般过错,只有重大过错才承担部分责任




    人出汗是没有过错的,如果汗水已经影响了人的正常工作比如流进眼里、嘴里等,这时擦汗也是一种必须行为,也无过错可言。这就如同行进中遇到石头一样,要么绕开,要么搬离,总之不能直接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