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专业的同学,老师分析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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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不能帮忙分析下这个案件及赔偿情况,谢谢! 死者家庭情况:死者男,27岁,有两个2岁女儿,父亲55岁,患脑梗,母亲47岁,家里有一哥哥和妹妹。对方项目是政府工程,私人承包,总投资1.68亿,刚开工不久。法人代表施工方暂时未知。事故过程:经别人介绍,由施工方加油,以1200元每天8小时计算报酬,未签订合同,已签3天台班,出事那天未签,挖机属于死者。9.19号施工方早上一直催促死者到工地干活,死者下午2点到工地开工。据施工方陈述,现场施工人员叫死者挖机便道转过去,死者自己改变路线,挖机走的路线有30°左右石坡,导致挖机侧翻,压倒死者。从2:05发生事故,死者家属4点左右接到通知,死者家属6点左右到事故现场,死者家属自己把死者抬出来。项目:恩华现代农业科技观光园——红酒温泉项目部。承建单位:六盘水市钟山区建设工程总公司。法人代表未知,对方不提供。




    虽然吐槽不好,但是我还是想借题发挥一下:如果靠在网上敲敲键盘就能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那还要律师干什么?我们辛辛苦苦学几年法律知识难道就是用来义务劳动的?为什么很多人就是认为“天下真有免费的午餐”?家庭困难,可以向政府的法律援助部门求助,可以去找政府的劳保部门,但是不要总想着别人给你免费服务,换做是你,你愿意给别人白打工不要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