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刑法中危害行为的什么形式?

- 在职研究生LV.连长
- 2016/8/26 9:57:30
胡某,女,23岁,某市实验幼儿园的幼儿教师。1999年5月的一天,胡某带领她所教班级的十多名幼儿去郊区农村游玩。在游玩的过程中,幼儿甲比较顽皮,不慎跌入附近村庄农民所挖的粪池中。当甲在粪池中挣扎时,会游泳的胡某因为害怕粪池中的粪便会弄脏其衣服、身体而未能跳入粪池中及时地将甲救起,只是一边高声呼救,一边企图用树枝将甲救起。当附近的农民闻声赶来时,幼儿甲已经窒息死亡。 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刑法中危害行为的什么形式?

- 莫少卿
- 2016/8/26 15:41:22
很明显 遗弃罪 胡某有救助义务却没有救助

- 嫩菊黄深色
- 2016/8/26 12:37:02
几百年前的题了……

- chaijin
- 2016/8/26 16:06:31
不构成吧

- xoxokelly
- 2016/8/26 15:03:42
故意杀人罪 形式是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