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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爸在一家物流公司做门卫,当时应聘的工作的时候,他们说晚上经常有车要回来,需要随时起来开门,所以要住在公司。
    但是最近发生了意外,在早上7点多被发现在门卫室昏迷,打了120后到了医院没有来得及抢救就去世了。
    现在谈到了赔偿问题,公司不愿意赔偿,说自己没有责任,说出于人道主义只愿意拿出适当的抚恤金。
    当时由于是熟人介绍,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爸爸购买工伤保险,我们申请工伤死亡,对方的公司狡辩说,由于爸爸不在工作时间死亡的,所以不是工亡。这点说法和当时应聘时的
    说法出入非常大,当时我明确的问了,是不是必须住在公司,负责人明确的告诉我,晚上也需要随时开门,所以是必须的,但是他们现在不承认。
    像这样的情况,请大家懂的帮忙看看,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