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和最高法周强院长的第21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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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和最高法周强院长的第21封公开信
    ----------当今中国司法程序空转究竟有多荒唐?
    敬爱的曹建明检察长和周强院长:
    两位大人啊! 我万万没有想到中国的法院、检察院竟是如此的黑暗,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当今中国法律就是一种文字游戏,是有钱有权人敛财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穷苦老百姓的一种工具。
    我因被骗想要为自己讨个说法,连自己被骗的2万元钱都要不回来却变成了一个敲诈勒索北京理工大学50万未遂的罪犯,我和北京理工大学相隔千里,未曾见过面,双方联系的唯一方式就是电话,从北理工证人代方震提供的跟我的电话录音显示:我曾表示只要北京理工大学能够向我们受骗者赔礼道歉此事就可了结;代方震提出把诈骗分子留下的的1万8千元押金赔我,我也明确表示同意了结,十几条电话录音可就是没有我要50万的一个字。结果北理工既不赔礼道歉,连诈骗分子的押金1.8万元都舍不得拿出来,反而北理工还乘人之危问我家里敲诈要了2万元钱,我花了2万元钱买下一个敲诈勒索北京理工大学50万未遂的罪,这是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啊! 我问我究竟在哪一天向北理工说过一句“我要50万的话”,原始证据是什么?北京市的三级法院三级检察院走了6次司法程序都回答不了这个小小的问题,任何行为总是在特定的时间里发生的吧!1份判决5份裁定上面连个时间都没有,地点更不知道了,这么明摆的瑕疵,连白痴都能看出来的问题,竟然在堂堂的首都北京,天子脚下冠冕堂皇的一路空转走了6次司法程序,海淀法院徐进法官认为电话录音还不全面,可是连犯罪的时间地点方式都不知道,连最起码的逻辑都讲不通,一点点证据都没有,这就是徐进法官眼中的全面,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绑架行为!
    曹检察长、周院长: 我在申诉状里明确写道:只要能证明我曾经说过一句我要50万的话,我就不申诉了,一句话此案就可了结,可他们为啥就不告诉我,让我一直告状上访呢?我跟我的法官检察官徐进、史迹、谭平、张雅政、肖红革承诺只要他们能告诉我在哪一天我说过一句我要50万的话,我就给他们1000万元,可这些司法败类们都敢说我敲诈勒索50万证据确实充分,都不知道我在哪一天说过一句要50万的话。两位大人啊!我连一句要50万的话都没说过,就能犯了敲诈勒索50万的罪,你们的法官检察官连给我捏造一个犯罪时间的胆量都没有(因为有那么多的电话录音摆在他们面前一捏造就露陷了)就都敢说证据确实充分,什么问题回答都是一个答案,说不定你问张雅政法官、肖红革检察官,你爸是谁?她们的答案估计也是“证据确实充分”这六个字。这简直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死不要脸了。连犯罪最基本的时间地点方式都没有,为啥就能冠冕堂皇的空转了6次司法程序呢? 这难道就是中国版的疑罪从无吗?这就是严禁司法程序空转吗?
    我的案件看起来很简单, 但是北京理工大学某些人为了不让我继续上访煞费苦心,2009年3月18 日晚上23点雇佣黑社会用15910668806的电话恐吓我说:“你要是再敢反映北理工李主任这事。我们就打断你的腿,杀了你全家”,2009年5月向山西公安局报案想陷害我没有得逞,2010年4月2日北京理工大学某些人找到北京市政法委书记王安顺(现市长), 请示《关于处理北京理工大学及校领导受到侮辱、诽谤、诋毁事件的请示》,在这个报告中仅凭北京理工大学的一面之词也仅仅是受到了侮辱诽谤,作为政法委的王书记应该知道侮辱诽谤是刑事自诉案件,直接起诉就行了,公安机关不能介入,不知为什么竟在上面签了字(领导干部严禁干预司法个案,不知道这叫不叫干预司法个案),当年《连升三级》中的张好古拿着魏忠贤的名片考取功名出现了千古笑话,北京理工大学拿着王书记签字的的尚方宝剑狐假虎威,才导致了今天北京市三级法院三级检察院连我犯罪的时间地点方式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都敢说证据确实充分的闹剧。当年的魏忠贤是无心之举,如今的王书记也不是有意而为之,是下面的马屁精们过度解读了这个签字,我衷心希望曹检察长周强院长不畏强权,强龙就不要怕地头蛇,关注一下此案,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周院长:我于2015年3月9日就在你们最高人民法院网上提交了申诉材料,申诉编号为20150309000022,到现在10个月了网上还是显示审查中,求求周强院长过问一下此案,不要让你们的法官检察官再开国际玩笑了,好吗?曹检察长、周院长:这是我给你们写的第21封公开信,不知你们是否看到一封,看不到就是你们的秘书擅自做主给扣下了,每次的信件我会发向你们每一个部门,甚至每一个法官检察官,网上也有, 给你们写了20封公开信不见回音,这次能有回音吗?
    何时严禁司法程序空转不再是一句空话啊!!
    索万星 13603500092
    201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