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要打击卖淫嫖娼?为什么这个交易违法?
  • 浏览:39805 评论:26 人

  • 按理都是你情我愿呀?关于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我知道这是违法的,比如强奸女性国家要打击还是可以理解,可是卖淫嫖娼为什么国家不允许?虽然没有强迫,都是你情我愿,又没逼对方,为什么国家要打击?国家定法律不是以危害社会,危害公共社会,或者以危害他人,影响他人才来制定一个罪吗?可是这双方并没有强迫,那这个违法行为又是危害在哪?才致使国家要打击?按理没强迫他人呀?




    怎么讲?你是说国家不允许的交易不存在双方自愿即合法?我知道毒品本身就危害,有交易即会让有些人沾染上毒品而毁掉自己,枪支双发交易,但它这个物品危害大,老百姓都能随便拥有,容易发生枪击案,会对社会构成威胁,这个我知道,你说的交易得看国家允不允许,我知道卖淫是国家不允许
    但是不明白这个交易的本身危害在哪?会影响到人们哪些东西?你觉得枪支,弹药我知道它本身的危害,但卖淫嫖娼会危害到哪?




    卖淫是自我将自我贬低为工具,你没有资格将自己贬低为工具。如同每个人不能放弃自己的自由一样。




    楼主真是一个坚定的自由主义者我们还是不要用“卖淫嫖娼”这带有消极色彩的词汇,用“性交易”。虽然在一些国家性交易是合法的,或者是部分合法的,但是我们无法否认“性”作为人类最私密的行为和表达情感的终极方式,通过金钱买卖成为一种“交易”是对人本身的亵渎。在当今社会,不会有哪一个性工作者在公开场合高喊“我是一名性工作者”而不受侧目,社会整体的道德判断对其还是持消极态度的。




    所以,性交易违反的公序良俗,我认为,或者是通常认为吧,一是人的价值,二是社会公德。不能完全采取自由主义的立场,因为过度追求自由结果会导致不自由。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_=这点就不详尽论述了,困了,睡了=_=




    法律管不了一切,它只是个社会管理底线原则,更多的是约定。比如张三喜欢吃屎不犯法,但是正常的社会管理会阻止他去吃屎,这就是所谓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