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公积金贷款购房,你悄悄地多付了多少利息?

- 守望的渭渭LV.连长
- 2014/4/24 10:20:39
公积金贷款购房,你悄悄地多付了多少利息?
如你是公积金贷款购房,因此被不许提首付额的公积金,这样,你所贷一部分就是自己的钱,但却要付贷款利息(年息4.5%),仅得存款利息(当年归集年息0.35%,上年结转年息2.6%)。
以20年贷款为例。假设账户中有20万不能提取。简单估算,多付利息约等于20年、以存贷利率差1.9%做20万的房贷的利息。
准确计算,多付利息等于20年内20万房贷利息与以月还款额存入银行定期的利息之和减去公积金给你的20万存款利息。
我们算算看。
我们在公积金帐上做个调整,假设不能提出的这20万冲销贷款,则20万房贷和20万公积金存款不存在了。你每月还款的1265元,存入银行20年后取,尽可能地分期存入长定期(如第一年1265元存入零存整取1年、之后转入整存整取15180(1265×12)元5、5、5、3、1年,其后各年类推)。以现行利率计算,20年后总共获利息为100,769元,本金为1265×12×20=303,600元,本息共计404,369元,这是你的总收入,但是你没有得到。
但公积金账上的存款20万不存在了。这部分是本金20万、利率2.6%、在存公积金中心20年的利息:20×1.02620= 134,177 元,本息共334,177元,这是你不应得的总收入,还给公积金中心。
损失资金为404,369-334,177=70,192元。
从公积金中心的角度看,职工月存入1265元20年共303,600元,其房贷利息收入是103,600元,其付出的20万存款利息是134,177元。似乎公积金中心还亏了,其实不是。因他贷给你的钱是你存在他帐上的钱,所以,你还中心的钱他可以投资的。以最简单的存入银行(其贷款将收益更高),按上述计算,利息刚好是100,769元,其获利刚好就是103,600+100,769-134,177=70,192元。
这就是中心用你的钱贷给你,你向他支付的利息。或者说,是他把你的钱从你左口袋掏出放进你右口袋中,你给他的天价手续费。
仅以长春市相关购房职工2万计,这部分被非法剥削的资金总额也达十数亿元。由于人数、贷款额是保守估计、利率未考虑高存贷差时的数据、未考虑商贷利率等因素,实际额度可能还远大于此数据;这还不算因不允许提取造成的职工弃购房屋涨价、高利息借款购房等巨大间接损失。
这不是占用、而是盗走了的资金。
全国范围内受此侵权职工人数和涉案金额无疑将十分恐怖。
关键问题就转化为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允许贷款购房者提取首付额度公积金是否合法。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可以。
国务院《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长春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在业务大厅的告示,悄悄地把《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改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且未办理住房贷款的”……
是非清楚了吧?
“非法剥削”都谦虚了,感觉和抢夺也没什么区别。
详见网贴《贷款购房能否提取公积金_析国内首例公积金提取案司法判决》、《巨额吞金黑洞的肯定_析国内首例公积金提取案司法判决》、《谁在叫板国家法规_析公积金提取管理中阳光下的罪恶》。
期待中国法治的正义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