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的同学吗?给我解答个法律问题??

- pxbslLV.连长
- 2016/9/16 0:58:03
我被人用刀砍的时候,抢下他的刀将他砍死,我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属于正当防卫吗??

- comay
- 2016/9/16 5:10:51
关于正当防卫要满足四个要件:
第一、确实是发生了不法的侵害。(假想的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
第二、不法侵害是正在进行的。(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均不成立正当防卫);
第三、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的。(对第三人的伤害不适用正当防卫)
第四、具有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保护“合法利益”。包括个人的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利益。其重点在于防卫而非犯罪。(从法理上讲,互殴无好拳。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意思,互不相让,因而目的不正当。不成立正当防卫)。
对于你提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您不能适用正当防卫。而是另一个法律术语: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一个罪名,而是一个量刑的情节。
构成防卫过当首先要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大损害的就是防卫过当。在人身损害的情况下通常是指重伤以上的损害,包括死亡。
对于防卫过当一般是按过失犯罪处理的,但也不排除认定为故意犯罪的可能性。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具体衡量标准,所以在司法认定上是一个分歧点??

- 开心无界
- 2016/9/16 3:28:33
事实上我觉得连防卫过当也算不上,而是“事后防卫”,事后防卫不属于量刑情节。
因为在你夺下他的刀之后事实上你的身体法益就已经不处于被侵害的危险之中了,所以这个时候你所实施的行为就是一种典型的侵害行为而不带有防卫性质??

- 李宗吾
- 2016/9/16 5:20:04
事实不清,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