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i001LV.连长 2016/9/20 18:48:07 一位会计科长被拘留,检查院的说辞是3万元现金亏空.但是看守所的有关人员并为通知家属,其家属还是其被拘留后的12小时后才知道.请问在财会方面如此拘留人员是否正确,什么情况下才拘留人?还有,如若,拘留最长不超过几天?检查院的有权力逼供吗?请速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