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一个关于刑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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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在14周岁生日当天,晚上回家路上用刀捅伤了不顺眼的乙,然后回家,几小时后到了第二天,乙因失血过多死在路边。请问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大家可以发表个人意见,但注意言语措辞。




    个人认为:不以犯罪论处。甲故意杀人既遂,由于甲实施杀人行为时未年满14周岁,其所实施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但是不以犯罪论处。可以追究其监护人民事责任。